一、负责管理局内公务车辆的调配以及管理局公务车维修管理等工作。
二、负责管理局水电暖管理及维修工作。
三、负责管理局范围内的房屋管理及维修工作。
四、负责管理局各单位、部门办公设备的采购及交接工作。
五、协调处理管理局范围内土地使用费、垃圾清运费的缴纳工作及管理局范围内的卫生打扫工作。
六、认真查收管理局家属院水、电费,对水电设施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。
七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。